中央音乐学院2016年专业作曲招生简章
报考要求
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, 须交两件以上本人近期创作的作品,其中含一件器件声乐作品。 请于初试期间的《歌曲写作》 考试结束后立刻交至系办公室(教学楼615室)。
考试内容
专业初试
一、器乐曲写作: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钢琴曲.
二、歌曲写作: 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。
专业复试
一、和声:
形式: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,
程度:自然音体系、 半音体系、近关系调的转调及各种和弦外音的筒单用法.
二、器乐表演能力考查:
1、主试钢琴者的曲目要求(全部背谱演奏)
1)练习曲一首,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程度,
2)大型乐曲一首z不低于贝多芬奏鸣曲第一首程度的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、 回旋曲等$
3)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首(如《巴赫三部创意曲》或《十二平均律》的赋格),
4)小型乐曲(程度与另三首 考试曲目相当,练习曲、奏鸣曲、复调除夕七).
2.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(主试其他乐器的曲目应相同于上述主试钢琴曲目的同等水平)
1)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
2)大型乐曲二首(如协奏曲或 奏鸣曲的快板乐章,回旋曲、 变奏曲、 叙事曲等)。
三、面试:
1.民歌(或戏曲、 说唱)演唱z
2.筒要分析指定的或自己的作品事
3.其它:了解考生的音乐感受力、 想象力与创造性等。 考生音乐技能展示。